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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外专项目

来源:赣州人事人才网 时间:2020-12-17 作者:赣州人事人才网 浏览量:
  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主要是指围绕我市重点工程、重大技改项目、科技攻关项目以及存在长期困扰企业发展的技术、管理难题,需要引进国外经济技术和管理专家来青进行短期或长期工作的项目。

  (一)政策依据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外专发〔2008〕2号)

  (二)项目类型

  按经费资助类别,分为常规项目、重点项目、东欧和独联体引智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引智专项项目、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项目。按专家来源,分为专家组织项目(需求专家项目,指需要市外国专家局牵线搭桥引进的外国专家)和非专家组织项目(自聘专家项目,指企事业单位通过引进设备、友人推荐、合同引进等方式引进的外国专家)

  (三)申报对象

  赣州市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市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申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

  (四)申报时间

  每年7-9月份申报下一年度项目计划,具体时间依据省外专局通知时间。

  (五)申报方式

  对需要引进外国专家的项目,由用人单位填写《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有专家人选的项目,集中在每年的8、9月份(以每年申报计划通知为准)申报;没有专家人选的项目,还需填写《专家需求表》一式三份,每年8月份集中申报一次。

  (六)申报程序

  1.企事业单位注册网上申报账号(进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系统(简称EO系统)”<网址是:http://eo.safea.gov.cn/login.php>,选择“用户注册”并以单位名称注册用户);

  2.企事业单位在EO系统录入项目计划;

  3.市外专局初审;

  4.省外专局审核;

  5.国家外专局审批。

  (六)资助范围

  常规项目支付外国专家的国际旅费(专家从国(境)外居住地到中国出(入)境口岸之间的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专家零用费(资助不支付工薪报酬的专家在华工作期间用于个人的费用补贴,根据我国与各国专家组织的协议,标准为100-300元/天不等)、专家生活费(450-600元/天,专家在华期间的住宿费、餐费、市内交通费和翻译费等)及城市间交通费(专家从出(入)境口岸至工作城市的中国境内交通费,按实际票据为准);每位专家一次来华,资助时间不超过30天,专家经费最高资助标准不得超过4.5万元人民币。重点项目、东欧和独联体引智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引智专项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支付外国专家的国际旅费、专家生活费、城市间交通费,技术资料费和突出贡献奖励费等(须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支付)、工薪(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与专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所规定支付工薪或报酬的60%)。入选“外专国家高层次人才”长期项目的外国专家,中央财政将给予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并根据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向从事科研工作、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的外国专家提供总计300-5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入选“外专国家高层次人才”短期项目的外国专家,按规定享受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不提供科研经费支持。凡入选“外专国家高层次人才”的外国专家,省财政还将给予每人1000万元的创新创业事业发展资金支持。

  (七)总结上报

  项目结束后20天内,在“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表》,后打印盖章,一式二份,连同项目总结、《引进国外专家专项经费开支核销单》、外国专家护照首页和出入境盖章页复印件、出入境口岸至工作城市间(一次往返)的国内机票、火车票复印件共五项材料报送至市外专局。并同时报送项目总结(字数2000字左右)和专家工作照片等相关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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