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也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一)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和推荐
政策依据: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2〕521号)。
申报条件:符合《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可申请设立工作站。
申报程序:申报设站单位提出申请并按隶属关系逐级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审核汇总报省人社厅,省人社厅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报人社部,人社部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批准,下发设站通知。
办理或咨询电话:12333热线,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8179808或8392169
(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和推荐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和推荐流程图
办理或咨询电话:12333热线,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8179808或839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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