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评审事项
日期:2020-02-17 浏览

(一)政策依据

  ①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47号);②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7号);③关于开展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字〔2000〕34号);④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30号)〕

  (二)服务对象

  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办理事项

  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称。

  (四)办理条件

  符合相应的《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或《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五)办理时间

  一般为每年7至12月份,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考核认定职称为每年的4月、7月。

  (六)申报评审流程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评审流程图

  

  办理或咨询电话:12333热线,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8179808或8392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