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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招聘公告

来源:赣州人事人才网 时间:2018-11-16 作者:赣州人事人才网 浏览量:

经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男性3名,具体用人部门为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或退伍军人,会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3、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

4、体检合格,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和其它明显身体缺陷,身高1.70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无慢性疾病。

5、政审合格,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能服从工作安排,遵纪守法,完成工作任务。


(二)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的交通协管员。


(三)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优先录选:

1、大专以上文化。

2、警校毕业生。

3、计算机专业。


二、招聘程序

(一)

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4日起。


(二)

报名地点:

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赣县区梅林镇赣新大道89号)2楼办公室现场报名。


(三)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无犯罪记录证明;

3、身体健康证明(体检报告)


(四)

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

试用:

经体检、政审、考试考核合格后,由大队办公室安排至事故处理中队试用,试用期为二个月,由事故处理中队对应聘者进行全面管理考核。


(六)

录用:

在试用期满后五日内,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大队办公室向应聘者本人宣布解聘;对考核合格的,由大队办公室将应聘者正式录用为辅警,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每月享受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工作满半年以上享受工会福利,满一年以上按规定办理社保。


如有疑问可咨询:

行政办公室:0797-4444289

在线投递简历地址:点击进入


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0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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